📰 19家发债主体遭上交所密集警示 信息披露违规与履职缺位成两大主因 _ 东方财富网
近期,上交所密集发布书面警示函,严厉监管19家发债主体,包括金花投资、苏宁电器等。这些警示主要是针对信息披露违规和破产管理人履职缺位,前者占58%,后者占26%。整体来看,当前债券市场合规意识薄弱,企业在经营压力下倾向于隐瞒信息,以规避风险,迫使监管部门加强事后监管。
以苏宁电器为例,其在2024年发生的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,直接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。此外,破产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也表现出不足,未按时披露报告,反映出监管环节的漏洞。此次警示函中也包括多家城投公司,违规原因主要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,提示了对地方融资的监管亟待加强。
业内分析认为,这些警示函的发布既是对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上升的回应,也是提升合规意识的必要措施。建议发债主体建立信息披露内部核查机制,破产管理人需提升专业素养。同时,监管部门应细化时限要求,形成良好的自律与监管生态,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。
🏷️ #上交所 #发债主体 #信息披露 #破产管理人 #合规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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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上交所密集发布书面警示函,严厉监管19家发债主体,包括金花投资、苏宁电器等。这些警示主要是针对信息披露违规和破产管理人履职缺位,前者占58%,后者占26%。整体来看,当前债券市场合规意识薄弱,企业在经营压力下倾向于隐瞒信息,以规避风险,迫使监管部门加强事后监管。
以苏宁电器为例,其在2024年发生的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,直接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。此外,破产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也表现出不足,未按时披露报告,反映出监管环节的漏洞。此次警示函中也包括多家城投公司,违规原因主要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,提示了对地方融资的监管亟待加强。
业内分析认为,这些警示函的发布既是对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上升的回应,也是提升合规意识的必要措施。建议发债主体建立信息披露内部核查机制,破产管理人需提升专业素养。同时,监管部门应细化时限要求,形成良好的自律与监管生态,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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